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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学农事件,禹作敏问题的翻版

标签: 互联网
2009-06-18 15:48
弹指一挥间,30年过去了。
 

  出生在70年代的人们,应该对天津大邱庄和禹作敏并不陌生。从1978年起,禹作敏带领大邱庄人创造了一段中国农村改革的“神话”。在15年间,大邱庄以不可思议的速度,一炮冲天、率先崛起,成为中国老百姓心中顶礼膜拜的“圣地”,被称为“天下第一庄”。
 
  但是,这段神话,随着禹作敏私欲的膨胀和权力的滥用一步步走向末路。1993年8月27日, 禹作敏因窝藏罪、妨害公务罪、行贿罪、非法拘禁罪和非法管制罪等,被数罪并罚被判20年有期徒刑,走下神坛,沦为阶下囚。

  今天,笔者之所以重提大邱庄事件,是因为禹作敏的阴魂不散,仍在中国土地游走。
 

  近日,天涯社区批露杭州王学农伙同陈秀青等人侵占巨额国有资产、侵占他人巨额股权、抽逃巨额注册资金、报假案诬告陷害他人,用钱颠倒是非、摆平一切,包括受害方和媒体与政府执法部门。笔者认为,王氏等人的犯罪行为,与当年禹作敏在大邱庄的胡作非为如出一辙。

  永康百万别墅交付无期,近百业主奔波寻求解决。王学农等人在利用手中的金钱和权力疯狂地践踏社会正义,粗暴地羞侮着生命的尊严。

  我们不仅要问,禹作敏事件已过去多年,中国经济改革已进入结构性调整,公民的民主和法制意识已今非昔比,为何还会出现王学农事件?是谁在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?
谈及这个问题,三言两语难以表述。但归纳起来,不外乎两点:

  一是政府监管的失位。王学农掌管的浙江广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,有25%的国有股份。那么,为何负有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不能充分地履行这25%的权利,为何一而再、再而三地让国有资产流失,中饱私囊?如果有人能管理好25%的股份,王学农也就无法为所欲为,把个人利益凌驾与企业利益之上,成为新一代的禹作敏。

  二是部门权力的滥用。王学农能量再大,他也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“授权”,即使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,也需要谋种特许的权力。在王学农团伙频频作案期间,曾得到了一些高官和部门的或明或暗的支持。在金钱和利益面前,我们的一些官员失去了起码的是非标准,甚至沦落为王氏犯罪集团的帮凶。

  王学农现象,给我们再一次敲响了警钟。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,如何有效发挥政府监管的威力,如何有效地防止权钱交易的蔓延,不再重演禹作敏一案,是时代要求我们必然破解的难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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